首页 妨害司法罪
  • 伪证罪

    伪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和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行为。

  •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

  • 妨害作证罪

    妨害作证罪(刑法第307条第1款),是指采用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

  •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指在诉讼活动中,唆使、协助当事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行为。

  • 打击报复证人罪

    大家请注意:,,根据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在刑法第三百零八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三百零八条之一,即泄密罪。,,,,大家请注意:,,,大家请注意:,刑法修正案九,,,,,,打击报复证人罪,,是指对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行为。,,,打击报复证人罪,,,,,,,泄密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中不应当公开的信息,造成信息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

  • 扰乱法庭秩序罪

    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扰乱法庭秩序罪是指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殴打司法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 窝藏、包庇罪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恐怖主义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拒绝提供间谍犯罪证据罪,是指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或者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的行为。

  •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是指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行为。

  • 破坏监管秩序罪

    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法定破坏监管秩序行为之一的,情节严重的行为。

  • 脱逃罪

    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

  •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是指劫夺押解途中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

  • 组织越狱罪

    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

  • 暴动越狱罪

    暴动越狱罪,是指在押罪犯有组织地使用暴力,公然越狱逃跑的行为。

  • 聚众持械劫狱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聚众劫狱就是违反监管规定,公然聚众持械将罪犯非法劫出狱外,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

  • 虚假诉讼罪

    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