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妨害文物管理罪
  • 故意损毁文物罪

    故意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1款),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而予以故意损毁的行为。

  •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刑法第324条第2款),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明知是国家保护的名胜古迹而予以损毁,情节严重的行为。

  • 过失损毁文物罪

    过失损毁文物罪(刑法第324条第3款),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刑法第325条),是指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

  • 倒卖文物罪

    倒卖文物罪(刑法第326条),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情节严重的行为。

  •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刑法第327条),是指国有博物馆、图书馆等单位违反文物保护法规,非法出售或者私自赠送国家保护的文物藏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刑法第328条第1款),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文化、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以及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

  •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刑法第328条第2款),是指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行为。,本罪属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盗掘古人类化石罪和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1款),是指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或者采取秘密手段获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行为。

  •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刑法第329条第2款),是指行为人违反档案法的规定,擅自出卖、转让国家所有的档案,情节严重的行为。